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6年,是教育部批准并举办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也是首批国家级特色高水平骨干职业院校,拥有优良的办学条件和一流的教学设施。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特制定以下2018年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共招生845名本科生,其中普通本科生790名,专升本考试招生不超过 55名。具体招生计划数量详见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具有全日制普通中学(含完全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预计在2018年毕业的在校生;
2.已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学校、普通本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3.应届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专升本专业;
4.其他规定的招生对象。
三、招生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5日至5月25日,网上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为5月30日。
2.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按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缴费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和密码,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报名号和密码。
3.现场确认: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表和身份证照片到规定地点,按指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信息以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所填写的信息为准,现场确认结果不可更改。
4.考试录取:学校委托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考试,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志愿顺序录取。
5.发布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同时发送通知书到考生的个人注册邮件和预留的电话号码。
四、招生政策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生报考本校所开设的专业,按照考生交费时间先后确定报考资格。
2.本校实行“分类考试”模式,招生按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加权分数排序录取;
3.录取时,按考生提供的志愿进行录取,若有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该志愿的志愿者按照成绩排名、比填报该志愿次数确定录取次序;
4.本校优先使用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国家职业院校招生考试成绩录取,同时按照艺术、体育特长生等录取,校内招生录取比例不低于全校招生录取总数的10%。
五、结语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一直秉承“立足一线、服务企业、面向社会、服务区域”的办学理念,致力于为社会培养人才。我们诚挚地邀请广大考生及家长,一起见证青港院校园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