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2019年安徽科技学院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
本次招生计划在国家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共计招生1000人。其中,本科生招生960人,专科生招生40人。
本科生中,文科类招生480人,理科类招生480人。工、农、医、文、理科类招生比例基本一致。
专科生中,文科类招生20人,理科类招生20人。
招生对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中国公民;
2. 符合国家、省、安徽科技学院或学院院系的有关要求;
3. 爱国、勤奋、刻苦、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的优秀青年。
招生方式和条件
1. 普通高考招生 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参加安徽省高考英语科目。
2. 录取条件 按照全国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组织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核准招生计划后分别按文、理科类分数段划定计划数,以总分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公告。
3. 特殊类别招生 在招生辅导及志愿填报期间为进一步奖励成绩优异的考生,加强特殊类型学生的招生选拔力度,科研先进成果和特长骨干优先录取。同时提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优秀的社区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录取须知
1. 已经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我校录取的,根据《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规定》的规定进行确认录取或退档处理。并于确认录取后按规定报到,报到地点为我校教学一号楼。
2. 如有退档考生确认后造成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将会另行安排招生工作。
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当填写准确无误的个人信息,如有故意遗漏、谎报,后果自负。
2. 确认录取考生须在报到前完成电子报到,报到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如未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 候补资格的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经本人提出确认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4. 招生工作结束后,我校将不再统一受理报名材料,须按保存的数据预先录入我校招生系统。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校招生处联系。
总之,本招生章程是安徽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严格执行招生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加公平公正的招考活动,取得优异的成绩,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