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学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涵盖了文、理、工、管、艺、法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汉口学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如下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
汉口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计划为5000人,其中普通本科计划招生4500人,高水平本科计划招生500人。
普通本科计划招生4500人分配如下:文、理各占50%,单招、综合类文科和理科各占总招生的10%。
高水平本科招生500人分配如下:国家示范性高水平中小学招生计划210人,专业招生计划290人(以艺术、体育特长招生为主)。
招生方式
汉口学院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招生,包括:
- 高校联考;
- 中考成绩;
- 高考成绩;
- 教育部特殊类型人才招生计划;
- 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
- 自主招生。
其中,高校联考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总招生计划的30%;中考、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总招生计划的40%。
招生办法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和规范,汉口学院采用以下办法进行招生:
-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招生政策公开、透明。
- 采用计算机随机分配体现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工作程序执行拟录取名单,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 对考生报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并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核,确保资格审核严格公正。
- 加强对招生中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以上是汉口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汉口学院将继续秉承“胸怀家国,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为优秀的考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