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来源: 今昔单招网
时间: 2023-05-27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的招生工作有序、公正、公平,并促进招生工作的良性发展,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制定了下列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2019年招生计划为本科专业招生2300人。其中,文、工、管、科各领域比例为25%、25%、25%、25%。

二、招生对象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应届高中毕业生;

2.具有高中阶段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技能人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专业人才。

三、招生方式

1.本科专业招生采取“统一招生、分专业分批次录取”方式进行。考生只能有一个投档志愿,不得更改志愿,不得个别接受录取。

2.机械类及管理类专业考生采取文科考试科目,文化课参加地理科目考试时,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是将地理科目成绩计入总分。

3.理工类及科技类专业考生采取理科考试科目,文化课参加历史科目考试时,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是将历史科目成绩计入总分。

四、录取方式

1. 按照高考成绩总分高到低按照所选专业计划投档录取。

2.录取分为提前批、本一批、本二批、本三批。其中提前批按照《江西省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进行,本一批按照江西省招生网公布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本二批采用自主招生与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本三批录取采用自主招生与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

五、招生资格审核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指定考点)进行考生资格审核。

2.考生应提交以下资料:本人高中(中专、技校)学业水平考试应考成绩的查询表或高考成绩单,或普通中学毕业生证明(非本市学生)、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寸近期免冠照片、考生诚信考试认证书。

以上便是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的具体规定。本章程实行于2019年招生,并作为考生报考本校的参考标准,欢迎各位考生积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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