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是辽宁省教育厅规模较大的本科院校之一,是一所集理、工、管、文、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招生实行多形式、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选拔原则,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有能力的人才。
招生计划
沈阳工学院根据人才市场需求与学校办学方针,合理编制招生计划。2020年,沈阳工学院计划在本科层次招生5000人。其中,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为3000人,本科二批次招生计划为2000人。
招生计划分专业进行,每个专业招生计划的人数由招生办公室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规定进行统计、审核。招生计划公示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并在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中学学校和新闻媒体等公开公示。
招生范围
沈阳工学院招生范围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县)符合规定的考生。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考生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考生可参加省内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沈阳工学院接受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的推荐申请。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参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规定,审核推荐资格和办理相关手续。
招生条件
沈阳工学院本科层次招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 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或省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 符合国家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没有违纪违规行为记录;
- 选拔大学生应具备明确的专业志愿,良好的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
招生程序
沈阳工学院本科层次招生程序如下:
- 招生计划编制和公示;
- 考生递交电子档案和本人照片;
- 高考成绩、文化成绩、体育成绩、艺术成绩合成,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总分线划分;
- 初审、复审、综合评定和公示;
- 报送录取名单,加强对被录取学生的联系和服务。
沈阳工学院将会持续优化招生流程,完善相关制度,为考生提供舒适、高效、公正、公平的招生服务。
总结
沈阳工学院作为一所大型本科学院,其招生工作一直是学校的首要任务之一。学校将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招生原则,注重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的公示,确保选拔人才合理、质量高、数量足,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人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