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湖南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加快人才培养的举措,实行全日制、专业化和应用型的高等教育学校。
招生对象和原则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录取。
学校招生原则为公平、择优、高效、规范、服务。
专业设置和考试科目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设以下6个专业:
- 学前教育与管理
- 艺术教育
- 旅游管理与服务
- 食品卫生与营养
- 电子商务
- 会展经济与管理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课。
录取办法和标准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办法为综合评价和文化成绩加权,其中综合评价占60%,文化成绩占40%。
综合评价包括高中阶段综合评价、面试、体育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
文化成绩计算方式为:
- 全日制普通高中(含中加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科目加权平均分60%。
- “3+3”(即湖南省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科目加权平均分60%。
- 普通高中(含中加班和实验班)德育评价、心理健康状况等情况综合评价按整体情况加权5%。
-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普通中等教育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校招收的高中起点学历考试成绩按科目加权平均分70%。
高考最低控制线按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具体年度国家批准的高职单考招生计划和各专业总体复试情况而定,录取总控制线按1:1.2,高职单考录取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70%。
录取流程和时间安排
高校招生考试完成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审核志愿时,需要注意填报学校代码,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代码为1046。
录取过程分为多批进行,根据高职单考录取计划分数线及按高校志愿填报情况,逐批进行综合评价和文化成绩加权,同时按高职单考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列,按一定比例放宽专业调剂限制条件,确定各批录取分数线。
录取时间安排在高考分数公布后的7天内进行,同时确认录取意向和缴纳部分学费。
结语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秉承“立足基础、注重特色、务求实效、服务经济”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