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章程)

来源: 今昔单招网
时间: 2023-05-27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各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积极探索新的办学模式,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资源,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

本科:学院本科在校生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计划为800人,共有9个专业,分别是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经济管理类等。详情请查看学院官网。同时,学院开展“专业补充招生计划”,接收合格考生进行补充招生。

高职:学院高职在校生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计划为3500人,共有38个专业,分别是交通运输类、机电类、信息技术类等。详情请查看学院官网。同时,学院开展“走班计划”和“复读生计划”,接收合格考生进行走班或复读。

招生录取

本科: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参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执行“综合评价+专业成绩”录取原则,录取分为普通批次和提前批次。条件具备的学生经本人同意,可提前被高校录取。

高职:学院高职招生录取参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执行“综合评价+专业成绩”录取原则,录取分为普通批次、提前批次、专项批次和地方专项批次。录取结束后,学生根据成绩排名进行志愿报考,学校按照成绩(含专业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

咨询服务

为了更好地向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服务,学校开设了招生咨询服务窗口和电话咨询服务,帮助考生和家长解答招生相关问题。

招生咨询服务窗口:学院行政楼二楼招生办公室(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00-17:00);

电话咨询服务:0571-12345678(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00-17:00)。

考试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严禁转借、转让、冒用。

2. 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带入考场。未经批准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 考生在考试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应互相交谈或吵闹。如有违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需离开,须提前向监考老师请假并交验准考证件,并在监考老师的带领下出入。

特此通知!祝愿广大考生、家长在报考和录取中取得理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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