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特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计划为XXX人,其中文史类XXX人,理工类XXX人。
二、招生对象
1.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
2.高等院校已預備入學錄取并具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资格的在校学生。
三、报考条件
1.未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考试诚信;
3.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身体条件;
4.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简称“高考”);
5.取得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经省招办审核合格;
6.达到我校所确定招生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报名及录取
1.考生按照招生章程规定的时间、程序、办法参加高考考试,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
2.考生如需填报本校,应报本校校考志愿,且志愿填报要求与本校志愿填报规定一致;填报本校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兼报志愿,单独满足各类招生方案的相应要求。
3.按照我校《录取办法》和《专业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录取和专业分设,结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成绩和高一至高三阶段各学科成绩等进行综合考评并确定录取人选。
4.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通过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确认,按照教育部、浙江省考试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具备录取条件后签署录取协议并缴纳部分学费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五、入学要求
1.按时到校报到,完成学籍注册手续。
2.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交入学所需的学生档案材料和证明材料。
3.履行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制度,参加各项学术和文化、体育以及劳动实践活动。
4.完成各类学业要求,取得相应学分。
六、特别提示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警钟长鸣,我校将零容忍对抄袭、作弊等违反考试诚信考生进行追究和处理。
2.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招生办公室。
以上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如有调整或修改,以教育部、省招办有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