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衡水学院制定了以下2019年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
学院计划在2019年招收本科生5000人,其中普通本科生4500人,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冠军班子成员、高水平运动员、文艺团体干部等优秀学生500人。
招生条件
1.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状况符合国家卫生部门健康标准,考生本人或其父、母、外祖父母、外祖母、祖父母之一具有陈设户口簿并在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均可报考。本科层次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
2.考生应已经取得高中学历,并考取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即“高考”)的普通高校本科批次分数线。
招生程序
1.在线报名。考生应准确、完整、真实地填写报名信息,仔细阅读并遵守有关规定;
2.考试确认。考生报考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确认,并进行现场签到;
3.入围预审。考生的考试成绩符合学院录取要求且其他信息审核无误时,入围预审;
4.面试。入围预审的考生需进行一次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综合排名,公布符合录取条件名单;
5.体检。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录取资格。
录取规则
1.录取资格由高到低按照总成绩排序,录取名额先从高到低依次划分至各报考类类并划分到各省份或地区,名额不足的情况下,将安排候选人接替;
2.录取结果确定后,学院将通过录取网站及短信通知方式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以及相关办法。
结语
衡水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根本,顶天立地、高起点、高质量地办学。本次招生章程旨在保证招生公平,招得优秀,让学院吸收更多优秀人才,为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办学质量,推动学科发展,实现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