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以下简称“本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本院招生实行专业、综合评价两个考试的方式。考生须首先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
招生计划
本院2019年招生计划为XXX人,分为本科提前录取和高考录取两部分。其中,本科提前录取计划为XXX人,高考录取计划为XXX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门最终审核为准。
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学兼优。
2.高考成绩不低于本省一本线要求,且文化成绩不低于本省普通高校录取最低控制线。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较大的传染病和心理疾病。
4.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成绩及其他有关材料。
录取办法
1.本科提前录取。我校择优录取具有优秀的志愿服务和/或科技创新能力的高中生。具体按照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招生考试录取结果进行。
2.高考录取。按照招生计划,从高考报名考生中择优录取。录取办法为按照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个人志愿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最高投档位考生。经过2个志愿投档未被录取的考生自动放弃考生资格,考试成绩和评价成绩按0处理。录取后不得退档、递补。
特别说明
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等环节中存在违反本章程、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招生章程的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其考生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已录取者予以退档,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以上为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具体招生办法和细则以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相关通知和2020年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