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是一所以培养医学、药学、医学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综合性医科大学,是自治区重点高等院校和教育部面向中西部及边疆地区支援的高校之一。
第一章 总则
内蒙古医科大学的名称为内蒙古医科大学,英文名称为Inner Mongolia Medical University,以下简称“本校”。
第二章 办学方针
本校办学方针是立足内蒙古,服务人民,注重办学质量,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提高人类健康水平,发扬科学精神,崇尚医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章 学校章程的组织形式
本校实行学校章程,章程设立校董、校监、校长等管理机构。
第四章 校历和假期
本校学年分为春、秋两个学期,每学期16周,寒暑假各4周。
放假如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可顺延一日;如遇周末,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第五章 学籍管理
本校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实行全国统一的学籍规范,做到学籍与社会信用体系互联互通。本校学籍实行全电子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第六章 行为准则
本校的学生应当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校园内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活动。
第七章 学生奖励和处分
本校对在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应当根据其表现予以适当的奖励,以鼓励学生。
对在校规校纪方面有违反行为的学生,根据其错失的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分,并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
第八章 附则
本校章程由校董会审议通过,并报自治区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实施。如需修改,应当经过校董会同意,报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实行。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