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是一所教育特色鲜明、师范特色突出的普通本科院校,秉承“勤奋、务实、创新、开放”的师范教育精神,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强校、人才兴校”的战略,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每年,长江师范学院都会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一批新生,并推出招生章程,明确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让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更加清晰地了解招生政策。
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
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共设置专业36个,计划招收学生5000名。其中,文、理、教育(含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各占50%。招生计划主要分为统招(本科),专插本和成教三个门类,招生比例为: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占90%以上,专插本招生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人数的5%,成教本科即开放教育招生计划占总招生计划的5%以下。
招生录取方式及要求
长江师范学院录取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高考统一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范围,各招生单位在高考志愿填报结束以及高考考试成绩出来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招生委员会对各招生单位的录取线和考生的高考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进行统一公布、比对、组合、分配而录取的方式。录取工作时间为7月份。
2.成绩并行计划招生:面向全国招生,由全国高等教育招生与考试院(以下简称“招考研院”)组织,按照高考成绩和相关专科考试等级,依据招生计划和录取范围,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招生计划和志愿建立、考生报名登录、资格验证、专科成绩查询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间进行分配录取工作。
3.艺术专业招生:按招生计划和录取范围,各院校应当在考生高考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基础上组织校内自主选拔考试;高考成绩作为上线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录取工作时间为7月份。
需要注意的是,招生要求以当年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定》为准。具体要求以2020年的招生章程为准。
总结
长江师范学院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强校、人才兴校”的办学理念,每年都会推出招生章程,让考生、家长和社会更加清晰地了解招生政策。希望所有考生都能够认真准备,顺利考入心仪的学校,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