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职业学院作为辽宁省唯一一所金融专业类高职院校,将为社会培养具备金融理论基础与实践技能的高素质金融管理与服务人才。同时,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2019年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
本次招生计划总数为600人,其中专科计划500人,本科计划100人。
专科计划包括金融、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六个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专业 | 招生计划 |
---|---|
金融 | 180 |
会计 | 12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80 |
财务管理 | 70 |
税务 | 30 |
审计 | 20 |
本科计划只设置一个专业——金融工程,计划招生100人。
招生标准
本次招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历(专科专业须在校修完同等学力课程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本科专业须通过高考或同等考试,达到本科合格线);
4.符合拟报考专业规定的健康状况;
5.学习成绩优良、其他综合素质表现突出,如获得国家级奖励、省市级奖励等。
招生方式
本次招生采取“面向全国,择优录取”方式,即全国范围内招收有意向入学的高中毕业生。具体招生流程如下:
1.考生自主报名:考生应在学校官方网站报名入口进行线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5月31日;
2.学校初审:学校将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或笔试;
3.考试:考生参加面试或笔试,考试成绩纳入招生录取参考指标;
4.宣布招生结果: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要求,确定招生录取名单,并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上。
总结
作为辽宁省唯一的金融专业类高职院校,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将一如既往地为全国各地学子提供优质的金融专业类教育,培养更多高素质的金融管理与服务人才,为我国金融领域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