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是一所以科学技术为特色,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的学院。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学院毕业生的需求和社会对人才的要求,特制定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人数
本次招生计划共招录本科新生120人,其中理工科专业招生100人,文史类专业招生20人,具体专业和人数详见附件。
招生对象
本次招生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无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并达到本学科招生要求。
- 2.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且已取得与高中毕业证书相应的证书。
- 3.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报考专业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
录取办法
本次招生采用全国统考成绩作为初选依据,经过校考、面试等环节后,择优录取。
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退档审批后,由考生本人参照本校录取通知书确定报到意愿。逾期不报到的视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奖学金和资助
为鼓励优秀生,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本学院将设立各类奖学金和资助机制。优秀生可获得综合奖、学业奖、篮球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资助等。
总之,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将本着"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宗旨,为本科生提供丰富的课程体系,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