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具有较高声誉的职业院校,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等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学院制定了以下的2023年招生章程。
一、招生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报考资格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共计XXX人。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XXX人,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XXX人,具有同等学力考试资格的考生XXX人。
三、录取标准
1.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普通高中毕业生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文、理科分别划定最低录取线。
2.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会考,成绩达到学校设定的录取线即可。
3.具有同等学力考试资格的考生:按照学院制定的招生方案进行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设定的录取线即可。
四、录取程序
1.考生登陆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在线报名;
2.核对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成绩公布后,学院根据考生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5.录取后由学校组织新生报到。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院对残疾人考生给予照顾;
2.录取后应到学院指定地点(学校网站)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3.报考学校的考生在报考其他学校时,应等待本校的正式录取结果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更以学院最终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