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很高声望的学校,在辽宁省内拥有很高的招生数量。以下是该学校的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
该学校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1500人,其中普通本专科专业招生计划不超过1200人,高职高专招生计划不超过300人。
招生对象
该学校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往届考生。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未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侨民和外国留学生也可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适当招收。
招生标准
该学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高考录取政策,高职高专招生以高考、会考录取为主,部分专业实行面试、技能考试等招生。普通本专科专业招生,环节主要包括高考文化成绩评价、生源地、民族组织关系等条件加分、联系报道、面试测试等。高职高专招生,环节主要包括高考文化成绩评价、学业水平、面试等。需要认可的是,该学校留有自行实施加分的权利,同时仍需遵守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
招生录取
该学校的招生录取时,根据每个专业的需求和招生计划情况,参考文化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以及招生条件与政策,并在指定时间内公示。对于满足规定条件的考生,该校会依据清华、济南、南开等学校高校标准进行综合评定,从中选取优秀生源。在确定录取名单后,发布入学考试通知,并通过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有关手续,完成招生录取事宜。录取后为新生办好相关手续,接受新生家长及其代表的质询。
总结
该学校的招生章程严谨、公正,力求给予广大学生一个公正、公正、公开的招生过程。在今后的招生和学校本身管理中,该学校必将更好地扮演着教育引领者的角色,为推动教育事业迈向新的高度作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