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沈阳城市学院的招生章程)

来源: 今昔单招网
时间: 2023-05-27

沈阳城市学院是辽宁省中西部地区最高水平的应用型本科普通高校之一,成立于1999年。学院立足本地、服务地方,致力于成为区域内领先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招生计划

沈阳城市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计划为5500人,其中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为5000人,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为500人。

2021年沈阳城市学院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同一个专业在院校内分设了多个计划,考生独立填报多个计划,招生按照考生投档顺序和计划空余情况录取。

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详见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网站。

招生对象

我校招收全国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设本地生源、分省分院考生。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校章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其中高水平运动员可放宽相关条件要求。

同时,我校还与部分中外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我校在一个招生计划下向考生提供我校与合作高校开设的院校双向选择的专业组合招生方案。

录取规则

我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投档情况、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含各类计划人数和考生志愿填报情况),采取综合评价和成绩横向比较、逐级分批次录取。

同时,本次录取过程中,我校也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办关于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结语

沈阳城市学院一贯积极推行多元化招生,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塑造已有的特色和品牌。今后,我们将继续开拓进取,努力创造更好的教育及服务质量和更加优质的就业环境和社会服务体系。欢迎广大优秀的考生踊跃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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