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学院制定了以下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
本学院2020年共招生4000人,其中预留部分招生计划用于优秀考生特殊表现的加分录取。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本校网站公布的“2020年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本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招生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或中职毕业生报名条件;
(2)符合本学院对招生专业的学科要求,具备招生专业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养;
(3)具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专业课成绩,或职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校学习成绩评定等级为“良好”以上等级;
(4)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通用标准》;
(5)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招生方式
本学院实行综合评价招生的方式,综合考虑报考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非学科类竞赛获奖情况、阳光体育等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素质表现、综合素质拔尖人才推送资格、国家助学金获得情况等方面;同时兼顾校际推荐、特别推荐和提前批次等录取渠道,确保公平公正。
录取办法
本学院按照招生计划和各招生专业的需求,以综合评价成绩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未被“985名校”、“211工程”校推荐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录取分数线),其余考生不予录取。
如果有招生计划仍未完成,本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备选生进行新增录取,直至专业招满为止。
录取通知
本学院通过考生填报志愿时提供的手机号码向考生发送短信通知录取结果,同时在学校官网上发布录取结果。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及相应证明材料报到,参加新生入学体检、入学指导等手续。
总结
本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发展需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招收具备一定素质的优秀学子。在录取工作中强调综合评价,注重考生的个性化发展,不仅增强了录取公信力,也为学生稳健发展提供了更广泛的舞台。